根據消費者委員會在2014年2月17日所發的新聞稿

http://www.consumer.org.hk/website/ws_chi/news/press_releases/p44805.html

當中100款樣本中,有63款被評為不符合未能符合相關《業界指引》建議,其中大部分(51 款)標籤上的英文字母或/及中文字大小均不符合要求。

掃碼科技為你解開營養標籤規格要求,務求所有在產品的標籤都是合格營養標籤

以下為食品安全中心的資料: 規範了營養標籤需要符合要求

《2008年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籤)(修訂:關於營養標籤及營養聲稱的規定)規例》(下稱“《修訂規例》”)的制定,標誌著本港的食物標籤制度邁進新紀元。《修訂規例》於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生效後,大部分在香港出售的預先包裝食物將會附有營養標籤

食物標籤提供有關食品的資料,是食物製造商與消費者之間的重要溝通途徑。可閱而適當標示各項必要資料的食物標籤,有助消費者作出明智的選擇。這份指引旨在協助業界在食物標籤上提供可閱的資料,從而推廣良好的做法。當局於詮釋《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籤)規例》(第132W章)中訂明的食物標籤可閱性的要求時亦會參考此指引。

目前,第132W章規定,除非獲得豁免,否則所有預先包裝食物均須加上包括下列資料的可閱標記:
(i) 食物名稱;
(ii) 配料表(包括配料、食物致敏物及添加劑);
(iii) 保質期的說明;
(iv) 特別貯存方式或使用指示;
(v) 數量、重量或體積;
(vi) 製造商或包裝商的姓名或名稱及地址;
(vii) 營養標籤
業界可自由為產品設計食物標籤。不過,業界除了花心思設計吸引消費者購買產品的食物標籤外,同時亦要留意有關可閱標籤的法律規定及在標籤上清楚載列各項規定的資料。如果食物標籤的設計欠妥善,消費者難以從標籤獲取所需的資料。這份指引載述製備可閱的食物標籤的原則和列出一些例子,供業界參考。
不同的因素都可以影響標籤的可閱性。最明顯的有:字體大小、字及背景的對比,及每行之間的間距。原則上,食物標籤應該盡可能使用最大字體以協助消費者容易地閱讀食物標籤
對於合理可閱的食物標籤應具備的主要元素,特定建議如下:
(i) 字體大小適中
一般而言,建議使用高度最小達1.2毫米(以x-高度*計算)的英文字母及對等大小的中文字(見例子1)。可是,有些情況標示這建議字體可能有困難,例如一些產品包裝面積有限(如總表面面積小於400平方厘米);部份產品除了標示本地法例要求的資料外,亦需標示其他國際標準或指引要求的資料;嬰兒配方奶粉或其他類似產品需要標示詳細的營養資料及使用方法;食物標籤上的資料以多種語言標示(如中文及英文),以致字體大小需相對調整;一些從外地進口的產品,可能因包裝設計所限,未必有足夠空間貼上以較大字體印製的標籤。無論如何,標示的字體最小應達到0.8 毫米(以英文字母x-高度計算)及1.8 毫米(以中文字整體高度計算)。
*如下顯示,x -高度是指英文小楷字母x的高度

(ii) 對比鮮明
可行的情況下,建議選用全黑色或單一深色的字體,並列印在白色或單一淺色、具適當對比的背景上。只要字句能清楚顯示,相反做法亦可予接納。此外,對於以透明容器包裝的食物,建議於標籤範圍加上不透明、具適當對比的背景,以免標籤的清晰度受食物的顏色或外形影響。
(iii) 間距充足
字句需清楚展示,字句與字句,以及字句與分隔或包圍資料的間隔線或框線,不得緊貼或重叠。
除上述元素外,其他因素例如適當的字款、合適的印刷技術及使用不反光印刷表面,都可提升字體的清晰度。

資料來源: 食物安全中心

從以上得知,營養標籤要求主要有幾點

1: 字體大小適中

2: 對比鮮明

3: 足夠間距

對以上三點的要求,掃碼科技的專業意見為

1: 盡量使用高解像度的條碼打印機,如300dpi

2: 使用外加標籤,並以白底黑色印刷

3: 預留足夠空間,貼上標籤,令標籤內有足夠空間印刷所有營養標籤要求的資料

我們能免費提供專業的意見,供應或售賣能打印合規格營養標籤的標籤打印機
如有任何查詢,請即與我們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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